根据《专业清单》要求,我省面向社会停考的18个专业(专科专业12个、本科专业6个)(见表2)调整如下:
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, 在此期间,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(公共政治课、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),考生可在其他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同课程参加考试,若该课程确已不再安排考试,可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,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;过渡期满后,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,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、相近、“一顶一”的顶替办法,转入相应专业,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,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。